愛滋患者有人權嗎?愛滋患者的人權在惶恐走避、在瞠目不屑中淪喪!愛滋患者的人權在疾言厲色、千夫所指中瑟縮發顫!惟在人類最終審判者眼前誰能無罪?惟在二十世紀末愛滋病已造成一千四百萬人死亡中,雖能大剌剌地置身事外?「愛滋患者接受必需的治療,已被視為人類基本的權利,不因種族、性別等差異而有所不同。……」在國際愛滋病防治組織的宣言裡,我們見到人類知覺的凝聚,知曉平等的支持與醫療照顧,才能破解愛滋病的蔓延與斲根。
根據一份全球性的調查顯示:台灣與亞洲地區,僅有四分之一青少年在從事性行為時,每次均全程且正確地使用保險套。此訊息透露,青少年勇於行動但卻拙於認知,殊不知性病、愛滋病對自身的威脅?殊不知逞一時之快,所耗費的社會成本?
正視婚前性行為與性行為年齡層的下降,社會應負起教育的責任,教導青少年愛與負責的兩性關係;讓正確的性態度札根,讓我們的社會充滿反省與實踐「愛的教育」的能力,如此我們處理不良後果的社會成本,也將大大的減少。 |